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驱散PM2.5雾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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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2-27 18:2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报告中慢慢流失。
PM2.5让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遭遇损失,也一度引起市民的恐慌,要解决这些问题,第一步是拿出直面客观现实的勇气,尽早做到最大程度地公开。谈及公开,一个不得不说的小插曲是:2011年11月14日,南京市气象局的官方微博“南京发布”写道:“近日,大气层结构稳定,虽天气晴好,但大气浑浊,据探测,昨天一天我市能见度不超过8公里,PM2.5细微颗粒物浓度大多在75微克/立方米以上,超过正常水平。”微博很快被删除,但从舆情反应来看,明显赞大于弹。
好消息是,2011年11月11日,国家环保部就PM2.5做出回应:是否纳入PM 2.5监测指数,各地可自己决定;6天后,由环保部负责、始于2008年修订的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开始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,这其中就包括首次制定PM2.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。虽然执行新标准的弹性时间表的最后期限排到4年之后的2016年,但这一改变依然让人欣喜。
地方政府也开始行动。2011年11月21日,山东省环保厅率先宣布,2012年起该省17市开始监测PM2.5,每月通报结果,力争到2015年空气中PM2.5等主要污染物的年均浓度较2010年改善20%以上,还原“蓝天白云、繁星闪烁”。这一表态,比南京市气象局的微博“试水”收到了更多的肯定和赞誉。
其实,职能部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,PM2.5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,老百姓也并不指望政府部门能在短期内改变空气质量——通过一些非常手段,奥运会期间北京的空气质量确实有所提升,但这种模式既难以持续和推广,更有可能出现严重的反弹。面对PM2.5这个棘手的问题,最重要的是拿出实事求是的真诚态度。
当然,公开只是走出阴霾的第一步,在消除公众对PM2.5的恐慌情绪之后,相关部门要尽快识别PM2.5的污染源,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减排手段,利用“十二五”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,以社会合力来共同促进PM2.5问题的解决。
而截至记者发稿时,在2011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又传来了新的消息,PM2.5监测排出了具体的时间表:2012年,在北京、天津、河北和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.5和臭氧监测;2013年,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;2015年,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。2016年,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,届时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,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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